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和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宾阳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和监督,分别对宾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宾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向宾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2.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市检察院的工作方针、规定,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3.对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公正、独立地行使检察权。
4.依法对辖区内的刑事犯罪案件进行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并出庭支持公诉;对不构成犯罪或者犯罪事实轻微的依法行使不诉权。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5.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6.依法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和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对法院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改造场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申诉,对县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8.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承办刑事赔偿事项。
9.开展刑事侦查技术工作,运用现代检察信息技术开展物证检验、现场勘验、法医视听、司法鉴定。
10.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理论研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
11.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抓好本院的领导班子建设,协同县主管部门管理县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任免和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和司法警察工作
12.负责本院专项物资、技术装备、财务管理工作、行政管理工作
13.承办其他应由本级人民检察院负责的事项。
(二)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做实现代化检察工作理念。坚持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主题教育的主题主线,深刻领悟党的创新理论对法治建设、司法工作、检察履职的要求,以检察理念现代化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坚持讲政治与法治有机统一,把全院检察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各项要求上来,把讲政治落实到检察履职、监督办案各方面、全过程,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二是守正宾阳检察现代化发展方向,以更实举措服务发展。结合宾阳实际,以党建引领检察业务服务中心大局,深入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扎实为群众办实事。聚焦维护国家安全,坚决打击妨害国(边)境管理秩序犯罪,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轻罪治理体系的司法实践探索。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依法服务保障实体经济发展,推动“法治元素”成为企业“发展要素”。聚焦站稳检察为民立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更高质量开展检察听证,深化检察“接访即办”实践,用足用准司法救助,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促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
三是强化法律监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为总抓手,以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推动“四大检察”融合发展。刑事检察聚焦以证据为核心,在持续做优上持续发力;民事检察聚焦提升自身能力水平,在实现有效监督上持续发力;行政检察聚焦强化监督,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在实现有力监督上持续发力;公益诉讼检察聚焦“精准性”“规范性”,在推动类案治理、诉源治理上持续发力。深化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做实最基础的数据汇聚、整合、管理等工作,突出法律监督模型的应用、研发。
四是深化队伍建设工作,持续抓好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分析研判2024年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暨思想纪律作风动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实施办法,持之以恒树新风,紧盯重大节日等关键节点,严防四个方面突出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找准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点,严格各项制度落实,不断规范司法办案。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紧盯“关键少数”、办案风险点,加强干警八小时外活动监督,筑牢底线、防线。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宾阳县人民检察院属于行政机关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拨款,内设5个职能部门,分别为: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2.所属单位
宾阳县人民检察院为南宁市人民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038012宾阳县人民检察院(二级预算单位),本部门仅有宾阳县人民检察院一个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收入总预算1565.01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81.8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拨款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拨款0.0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款收入0.00万元。
5.单位资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6.上年结余结转资金283.21万元。
(二)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支出总预算1565.01万元,同比减少177.96万元,下降10.21%。
1.2025年当年支出预算(不含补助县区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1271.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23%,比上年减少160.21万元,下降11.19%,主要原因是:一是2025年编外长聘人员经费按42人计算,2024年按48人计算,2025年比2024年减少32.9万元;二是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核减,2025年比2024年减少27.77万元;三是上年结转数变化,2024年结转至2025年结转数比2023年结转至2024年减少122.9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42%,比上年减少6.15万元,下降3.33%,主要原因是:本年计算方式与上年不同,今年计算机关养老保险时年度考核奖不纳入机关养老保险计算基数。
(3)卫生健康支出40.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59%,比上年增加0.01万元,增长0.02%,主要原因是:由于今年新增在职人员,大病医疗统筹预算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74.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7%,比上年减少11.62万元,下降13.48%,主要原因是:由于2024年发放的绩效奖金等相对减少,2025年住房保障支出计算基数减少。
2.2025年当年支出预算(不含补助县区支出),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205.95万元,占支出预算77.06%,比上年增加185.55万元,增长18.18%。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999.56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82.89%,比上年增长174.86万元,增长21.20%,主要原因是:2025年编外长聘人员经费纳入基本支出。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158.82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13.17%,比上年增长5.92万元,增长3.87%,主要原因是:一是在编人数增加,单位食堂运转经费由2024年的13.65万元上升至2025年的18.40万元;二是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公用支出由2024年5.94万元上升至2025年的6.60万元。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57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3.94%,比上年增长4.77万元,增长11.14%,主要原因是:2025年退休人员增加至30人,退休人员物业补贴、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有所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359.06万元,占支出预算22.94%,比上年减少363.51万元,下降50.31%。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2.56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0.71%,比上年减少208.01万元,减少98.78%,主要原因是:2025年编外长聘人员经费纳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269.99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75.19%,比上年增长84.76万元,增长45.76%,主要原因是:2024年结转数结转至2025年。
③资本性支出86.52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24.10%,比上年减少240.25万元,减少73.52%,主要原因是:2024年有“两房”建设等项目补助资金,2025年无此项目。
(三)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结合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进行对比,就部门预算安排的增减变动主要原因进行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565.01万元,比2024年预算1742.97万元减少177.96万元,同比下降10.21%。收入预算增减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结转至2025年的结余较2023年结转至2024年的结余减少;二是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核减。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565.01万元,比2024年预算1742.97万元减少177.96万元,同比下降10.21%。支出预算增减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结转至2025年的结余较2023年结转至2024年的结余减少;二是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核减。
二、2025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565.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565.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0.00万元。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65.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565.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0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预算955.9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公共安全部门的日常运行公用经费、人员经费等开展工作方面的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支出预算315.39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公共安全部门日常项目经费、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预算40.2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物业补贴、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预算88.6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预算49.7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预算39.79万元,主要用于:根据统一规定计提计缴的医疗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预算0.68万元,主要用于:根据统一规定计提计缴的大病医疗统筹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预算74.6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3.20万元,与2024年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2024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2024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安排21.20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用于:用于我院8辆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办案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四)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安排2.00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用于:因开展公务活动所需支付的接待费。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我单位2025年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预算158.82万元,较上年增加5.92万元,增长3.87%,主要原因是:一是在编人数增加,单位食堂运转经费由2024年的13.65万元上升至2025年的18.40万元;二是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公用支出由2024年5.94万元上升至2025年的6.60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118.9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18.94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主要用于:定额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金额1.62万元,主要购买印刷服务;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经费项目预算金额86.52万元,主要购买办公设备及专用设备;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费项目预算金额21.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与保养、加油以及保险;物业管理费支出预算金额9.6万元,主要购买保安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房屋面积共计14153.65平方米,房屋期末账面价值6038万元;共有车辆8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说明。
(1)我单位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本级项目8个,预算资金75.85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敏感涉密项目除外)。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项目名称:检察院工作人员及司法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预算资金2.56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保证检察业务正常开展。设1条数量指标:漏发人员比率(≤1%);设1条质量指标:足额发放率(=100%);设1条时效指标:预算执行年度发放率(=100%);设1条成本指标:资金超支率(≤0%);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使用人员满意度≥90%;设1条满意度指标:发放干警满意度(≥98%)。
2.预算绩效结果应用情况说明。
①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应用。
本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没有新申请财政资金安排且实施期内支出计划资金总额500万元及以上的重大项目。
②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本单位对12个2023年度项目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为一等的项目6个,二等的项目5个,三等的项目0个,四等的项目1个。结果应用情况如下:我院将自评作为自我检查、自我完善的手段,认真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落实整改,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完善管理制度
本单位未开展部门评价
本单位没有项目纳入财政评价
(五)涉密事项处理说明。
本单位无涉密事项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038012_宾阳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公开报告.docx
038012_宾阳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