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司法公信,根据《人民检察院关于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宾阳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罗某普通刑事案召开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2024年10月31日(星期五)上午9:00。
二、地点:宾阳县人民检察院(宾阳县宾州镇清风路2号)主楼一楼检察听证室。
三、有关事项
1.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2.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请于2024年10月30日中午12时前通过电话预约申请(联系电话:0771-8237275),并提供有关有效身份信息。旁听席位有限,人数届满后将不接受申请,请予以理解。
3.参会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前15分钟进场,未携带相关身份证明的,不得进场。
特此公告。
宾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