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司法公信,根据《人民检察院关于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宾阳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覃秀健涉嫌交通肇事罪刑事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下午15:30。
二、地点:宾阳县人民检察院(宾阳县宾州镇清风路2号)主楼一楼检察听证室。
三、有关事项
1.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2.参会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前15分钟进场,未携带相关身份证明的,不得进场。
特此公告。
宾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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