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宾阳县宾州镇碗窑村委接待室,宾阳县检察院的检察官、县妇联副主席、心理咨询师正柔声细语地与两名女孩交谈,小女孩们专注地听着,不时点点头,原本防备的神色逐渐消失。
接受心理疏导的女孩是宾阳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小花(化名)和小娜(化名),本该是享受青春,努力绽放自己的花季年华,犯罪嫌疑人利用被害人心智尚未发育健全实施侵害,给被害人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创伤。案发后,宾阳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根据与县妇联、县乡村振兴局等联合建立的国家司法救助协作机制,积极开展人文关怀和扶贫兜底,及时为小花和小娜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并引入心理疏导环节,积极联系区、市两级妇联,由自治区妇联委派南宁市心理咨询师协会的两位心理咨询师分别对两名未成年被害人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同时,引导监护人增强沟通交流,多关注她们心理变化,正确有效缓解其心理压力。
“检察官姐姐,你们什么时候再来呢?明天?后天?大后天?……”临走时,小花突然跑出来拉住承办检察官的手说道。通过此次专业心理疏导,案件被害人从最初紧张不安的情绪,到心理疏导后卸下防备温暖放松的笑容里,切实感受得到她们获得了安抚和疗愈。
童年本应充满阳光和欢笑,但违法犯罪就像天空中飘过的阴霾,给未成年人稚嫩的身心带来深深的伤害。帮助未成年被害人早日走出阴霾,健康快乐成长,是宾阳检察未检人的共同心愿。近年来,宾阳县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有大量权益受到侵害或处于困境而需要心理救助的未成年人,亟需心理疏导和心理矫治帮助。为进一步落实“检护民生”专项活动要求,宾阳县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双向保护的基本原则,在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同时,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未成年被害人保护工作,通过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参与,共同建立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工作区,推动涉案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心理疏导、心理测评、心理矫正等活动专业化、常态化发展。今年来,已对数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通过心理安抚、疏导、帮助等方式,对被害人进行持续跟踪,帮助其走出心理阴影和困境,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社会的关爱。
护花更须众人力,春风化雨无尽时。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工程,下一步,宾阳县检察院将持续落实“检护民生”专项活动要求,更加自觉扛起未成年人保护的检察责任,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指引,通过“检察蓝+”的形式,牵引更多社会力量,汇聚法治星光为孩子照亮成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