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在宾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宾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玉尚龙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2022年主要工作情况
2022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及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聚焦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服务大局,为民司法,各项检察工作稳中有进。连续六年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22个集体和个人荣获市级以上荣誉,涌现出广西三八红旗手梁娜等先进典型。
一、强化政治自觉,坚持不懈筑牢对党绝对忠诚思想根基
坚持强化理论武装。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召开12次党组理论学习会,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30余场次,开展政治轮训4次。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时主动向市检察院、县委、县委政法委书面请示报告11次。
坚持把讲政治融入检察履职。持续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深入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法律监督行动、“关注困难妇女群体”专项司法救助等活动。抓实党建与业务互促共进,以“宾阳机关党旗红·能动检察履职护发展”、“青宾马”民事检察联建工作特色党建品牌等活动推动引领党建、业务、素能共促共融。
二、强化履职尽责,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更加有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严厉打击危害社会稳定各类刑事犯罪,逮捕737人,起诉1074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积极开展信息网络、自然资源、医疗卫生、金融等四大领域整治,起诉相关领域犯罪375人。依法起诉偷越国(边)境犯罪76人。严厉打击毒品类犯罪,起诉55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罪,起诉204人,协同推进“断卡”行动,起诉149人;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起诉12人。
更加精准促进社会内生稳定。坚持“该严则严”,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高压态势,批捕105人。坚持当宽则宽,落实“办理轻微犯罪案件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初犯、偶犯、轻微违法犯罪人员依法从宽处理,不批准逮捕256人,不捕率55.51%;不起诉97人;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606人,适用率为85.11%。诉前羁押率同比下降21.67%。积极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对侵害未成年犯罪“零容忍”,批捕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46人,提前介入调查28件28人,宽容不纵容教育挽救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13人,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回访监督7人。
更加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推动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医保基金等治理,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巩固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90件群众来信来访件均100%做到7日内告知“已受理、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情况答复。院领导包案办理信访案件11件,1件获评南宁市检察机关化解矛盾优秀案件。开展公开听证78件,助推诉源治理。
三、强化担当作为,为服务大局提供有力保障
更加主动作为护航企业发展。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批准逮捕16人,提起公诉19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对情节轻微的经营者不起诉3人。扎实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与工商联等9个单位联合印发了宾阳县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机制等3个文件,依法对完成合规整改的涉案企业和负责人不起诉,促进涉案企业容错纠错再发展。
更加全面推动绿色发展。开展“厚植生态底色 推动绿色发展”专项监督,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刑事犯罪80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9件。践行“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理念,督促相关行政主体依法处理450多吨固体废物。落实“河(湖、林、田)长+检察长”制度,依法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30多万元。
更加着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主动融入法治乡村建设,开展“护农、助农、惠农”行政检察专项监督,办理的耕地税领域案件,督促追回耕地占用税160多万元,促进“三农”问题的源头治理。扎实推进司法救助,向13名困难的当事人发放救助金30.1万元,实现精准救助。
四、强化法律监督主责,维护司法公正权威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33件,监督立案、撤案11件,纠正漏捕漏诉20人次;对侦查活动中发现的违法问题提出书面纠正58件次。发出刑事执行书面纠违通知书29份;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件,其中覃某某诈骗抗诉案被评为南宁市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抗诉案件。
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针对商品房同案不同判、审判、执行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共发出检察建议10件。聚焦儿童、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支持民事起诉8件。
稳步推进行政检察。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行政执行活动监督、行政审判活动监督等各类案件11件,提出的各类监督建议均获采纳。关注行政争议背后的症结,运用公开听证形式给行政相对人释理说法。聚焦劳动报酬领域的非诉执行,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行政非诉执行检察建议。持续做实行政审判活动监督和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提出的9件检察建议均获采纳。
积极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部署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国有财产保护等系列专项监督活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0份,推动乡村清洁、国有土地使用权闲置、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等综合治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对闲置国有土地进行处置一案获评全区检察机关精品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五、强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锻造堪当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铁军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建立“一把手”监督格局,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全年共填报重大事项记录报告15件,有力促进严格公正廉洁司法。
持续加强队伍素能建设。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各类教育培训,累计学习14250学时,推动检察干警学习培训“全覆盖”;深化“以老带新”培养机制,有针对性安排办理大要案、多岗位交流锻炼,不断加快优秀青年干警成长成才,全面提升检察队伍战斗力;多次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检察机关开展的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推动干警在实践中提升办案水平。我院一名干警在南宁市行政检察岗位练兵中获评二等奖。
六、自觉接受监督,以规范履职维护司法公正公信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人大常委会专项评议,大力推进检察官进驻人大代表联络站、立法联系点,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公开听证会120人次,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定期寄送检察信息,保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着力推进案件信息公开,累计完成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1191件,接待律师查询、阅卷202次。主动深化检务公开,通过“两微一端”、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发布检察动态信息1227条,赢得社会各界支持和认同。
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是坚持服务大局,以更好的成效助力宾阳高质量发展
二是坚持司法为民,以更实举措保民生增福祉
三是强化法律监督质效,以更新理念维护公平正义
四是持之以恒整风肃纪,以更严要求锻造检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