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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工作报告——2024年3月19日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时间:2024-03-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3月19日,在宾阳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宾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玉尚龙向大会作检察工作报告。

2023年主要工作回顾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紧紧围绕“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主线,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年来,共获得集体荣誉和个人荣誉24个,其中国家级荣誉2个、自治区级荣誉3个、市级荣誉9个。

一、全力维护安全稳定,以更强检察担当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宾阳建设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477件683人,审结477件683人,批准逮捕275件394人;全年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25件1009人,审结750件1022人(含上期受理未结194273),提起公诉612件797人。积极开展信息网络、自然资源、医疗卫生、金融等四大领域整治,起诉相关领域犯罪311人,从源头防治行业领域黑恶问题。积极参与禁毒人民战争,起诉毒品犯罪13人。对严重暴力犯罪坚持高压态势,起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62人。

助力清廉宾阳建设。起诉监委移送涉职务犯罪3人(科级干部2人),提前介入率100%。向有关部门移送线索1条,监督立案1件。协同县监委、县法院查封、扣押涉案财产391.5万元及房、商铺共计11套。

严惩涉网络诈骗犯罪批捕各类电信网络诈骗相关犯罪6579人。积极参与“断卡”、“断流”、“拔钉”等行动,起诉169人。批捕妨害国(边)境管理秩序犯罪2256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全链条打击4起偷越国(边)境案件。

宽严相济促进社会稳定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批捕220人,不起诉160人。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835人,平均适用率86.17%。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免于刑事处罚,但应给予行政处罚的,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33份。

依法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深入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促成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后不逮捕21人,检察环节因刑事和解不起诉34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48件群众来信来访件均100%做到7日内告知“已受理、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情况答复。开展公开听证31件,通过以“看得见”方式将案件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下,解心结,促和解。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法治进乡村、进企业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76场,积极参与命案预防与治理,深入洋桥镇、和吉镇111个自然村逐村开展命案预防治理宣讲工作,为创建法治平安宾阳营造良好氛围。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法治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批准逮捕21人,提起公诉35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对情节轻微的经营者不起诉3人。

护航绿美宾阳建设。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76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份,依法保护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深化“专业化法律监督+社会化综合治理+多元化部门协作+恢复性司法实践”工作模式,开展公益诉讼增殖放流助推生态修复活动2次,放流14万余尾鱼苗到清水河、桃源水库等县内重点水域。督促相关部门履行涉案野生动物救护职责案获评2023年南宁市保护生态多样性典型案例。

坚决守好民生底线,助力乡村振兴。开展公益诉讼保护农村耕地等专项监督,立案55件,服务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助力“弱”有所扶,“贫”有所救,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维护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推进专项行动。与乡村振兴、妇联、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搭建联动救助体系,向25名涉案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22.78万元。

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832人,提起公诉38件39人。对罪行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的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12人。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办理7件综合履职案件以司法保护助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强化家庭教育指导,制发督促监护令21份。积极开展未成年人被害人综合救助,对遭受侵害的12名未成年人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13.2万元。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开展预防电信诈骗、毒品防治等宣传,法治宣传覆盖6000余人,切实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

三、强化法律监督主责,维护司法公正权威

持续做优刑事诉讼监督。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部署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纠专项监督,监督立案、撤案13人,纠正漏捕漏诉漏罪18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问题提出书面纠正62件次,提出抗诉1件并成功得到法院改判。加大刑事裁判涉财部分执行工作力度,提出书面纠违41件。定期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监督,切实防范和杜绝监外执行活动脱管、漏管情形,口头纠违23人次,发出书面纠违7份,有力维护司法公信力。

精准发力做强民事诉讼监督。办理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30件。持续深化民事生效裁判精准监督,办理的公民违法代理致使当事人遭受300多万巨额债务负担一案,对担保责任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推动该案进行再审改判,有效保障当事人权益。加大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全年共受理民事执行监督6件,所发出检察建议均获法院采纳,助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强化履职做实行政诉讼监督。办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行政审判活动监督等各类案件共11件,提出的各类监督建议均获采纳。聚焦土地执法领域制发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书5件,促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执法。开展涉企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小专项活动,对行政审判实务中出现的违法情形,制发检察建议,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提质增效做好公益诉讼。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0件。加大国有财产领域法律监督力度,针对服刑人员服刑期间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情况,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核查,追回社会保险待遇金22万余元。拓展新领域公益诉讼,依法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专项整治合力。

四、加强自身建设,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

坚持政治建检不动摇。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边学习、边检视、边整改,领导班子带头全面对照检视,共梳理问题5条,制定整改措施14条,全面完成销号整改。办好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行动,构建司法救助多元化救助体系等60件为民办实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未发生重大涉检网络舆情。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主动记录填报重大事项记录报告26件,有力促进严格公正廉洁司法。

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抓实党建与业务互促共进,持续深化模范机关建设工作,围绕“宾阳机关党旗红·能动检察履职护发展”等特色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引领党建、业务、队伍建设共促共融,推动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获评“宾阳县模范机关示范单位”,并承办了县直单位模范机关工作现场会,党建品牌获评“宾阳县直机关优秀党建品牌”。

以人才强检蓄势聚力。坚持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各类教育培训提升业务理论水平,用足网络、高校、检察官学院等培训平台,累计组织干警学习4872学时,推动检察干警学习培训“全覆盖”;深化“以老带新”培养机制,有针对性安排办理大要案、多岗位交流锻炼,不断加快优秀青年干警成长成才,全面提升检察队伍战斗力;多次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检察机关开展的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推动干警在实践中提升办案水平。

自觉接受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公开听证会90余人次。积极参与“三官一员”进站点活动,检察官进驻人大代表联络站30余次。完成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946件,接待律师查询、阅卷199次。主动深化检务公开,通过“两微一端”、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发布检察动态信息1717条。



2024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铸牢检察人员思想根基

二、坚持为大局服务,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宾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实干笃行,更加自觉地践行检察为民

四、坚持能动履职,更加深入地强化法律监督

五、坚持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

检察院工作报告——2024年3月19日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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