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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8 月 20日十六届一次会议
时间:2020-12-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宾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820 日在宾阳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宾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黎民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荣获全国先进集体2项,全区、全市先进集体和个人等荣誉84项,其中,获全区、全市精品、优质案件等18件,12人在全区、全市举办的业务竞赛中获奖,6人入选自治区检察业务人才库,1人被区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1人记三等功,1人受嘉奖,6人被市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2人受嘉奖,被市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1次。

一、立足职能服务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自觉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发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作用、积极有效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28条意见,重点查办影响重大改革举措落实、危害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安全的职务犯罪,配合开展打击经济犯罪活动,依法批准逮捕合同诈骗等犯罪嫌疑人26人,提起公诉13人,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诚信体系建设。

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部署,多次走访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摸排线索,查询台账,查找案源。同时以创建美丽宾阳为抓手,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活动,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加大打击力度,依法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15人,提起公诉13人。

保障脱贫攻坚工程实施。贯彻落实自治区检察院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惠民扶贫政策落实专题预防活动,对财政专项扶贫、危房改造、农村低保等32个重点惠民扶贫领域开展精准预防。依法查处惠民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管理使用发放等环节职务犯罪嫌疑人5人。共选派61名干警到挂点帮扶的洋桥镇凌达、茂凌、蓬塘等5个村委23个自然村112户开展扶贫帮扶工作。

二、积极投入平安宾阳建设,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坚决贯彻中央和各级党委关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大部署,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积极参与平安宾阳建设,依法维护人民权益。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持依法、准确、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五年来,共批准逮捕19742795人,提起公诉21192581[]突出打击重点,批捕杀人、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案件犯罪嫌疑人191人,起诉180人;批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型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770人,起诉756人;批捕涉毒涉赌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432人,起诉374人。主动提前介入重特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敏感案件的侦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增强打击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全面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因家庭邻里纠纷等引发的轻微刑事犯罪依法从宽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决定不批准逮捕705人,不起诉201人,对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123件。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共救助刑事被害人57人,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提供司法救助15.1万元。进一步落实信访案件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访、定期巡访等制度,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防范和化解工作,共受理信访案件734件,受理案件均得到妥善处置。全力做好两会”“两会一节一赛等重点时段的涉检信访稳控工作,实现了涉检进京零上访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打击私炮、打击网络诈骗等专项整治行动,共批捕非法制造、储存爆炸物,危险物品肇事案件嫌疑人84人,提起公诉65批捕各类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06人,提起公诉77人。以项目带动、课题推动、创新驱动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不断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感化和预防工作,不定期到学校、村(居)委会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增强未成年人维权意识及法制观念,我院先后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区检察机关妇女儿童维权岗荣誉称号。积极参加反恐维稳、打击毒品犯罪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专项行动,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新期待。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提高侦查办案能力,突出办案重点,着力查办大要案。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6595人,决定逮捕3639人,移送审查起诉6796人,已提起公4968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5057[],生效判决5057。其中,立查大要案40件,占立案总数的61.54%;科级以上干部35人(处级4人),占立查总人数的36.84%。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3340人。深挖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犯罪,立查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失职渎职的司法人员911人。我院办理的县水利局原局长廖源东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吴建虎受贿案等获评自治区、南宁市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精品案件优质案件。(2011年7月至2016年7月,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5 件72人,决定逮捕 33 件37 人,移送审查起诉 48 件 64 人,已提起公诉 43 件 58 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42 件57人 ,生效判决 38 件 47 人。其中,立查大要案 50 件,占立案总数的 90.9 %;科级以上干部23人(处级 4 人),占立查总人数的 31.94 %。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20件33 人。

提高查办职务犯罪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大力推进侦查办案法治化建设。全面规范侦查行为,坚持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严守传唤、拘传时限,规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和侦查手段的使用,坚决杜绝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依法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大力推进科技强检工作,加大办案技术含量,使用心理测试、电子数据恢复等检察技术辅助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快速突破案件。201510月,我院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评审,荣获首批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称号。同年12月,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全区科技强检示范院。三个技术类案件获2012—2015年度全区、全市检察机关检察技术精品案件优质案件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切实发挥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保护和教育干部、遏制和减少腐败的积极作用,坚持办案与预防同步推进,结合办案,向发案单位和相关部门发出防控风险、完善制度的检察建议106,形成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5份,重点领域预防调查报告30篇,受到上级院、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其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对基层工作人员监督管理的检察建议关于基层站所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调查报告 4篇检察建议、调查报告被上级院评为十佳、优秀检察建议、预防调查。深入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共提供查询6328次。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的五进活动,先后到黎塘工业园区管委会、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县国土局等部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法律宣传活动531场次。联合国税等单位搭建预防网络平台,全县1万余名干部群众在警示教育基地接受了生动、具体的反腐倡廉教育,宾阳县警示教育基地也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优秀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

三、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深入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全面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坚持把严防冤假错案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重点加强对有案不立、违法取证、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的监督。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96件,监督立案96件;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60件。加强对危害民生案件的监督,对劳动监察部门已作出处罚决定而公安机关未及时立案的4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进行立案监督,并作出批捕决定。加强侦查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的有关规定,纠正漏捕170人,纠正漏诉40人,纠正遗漏犯罪事实300起。依法推行量刑建议,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0件,中院已改判6件。

强化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深入贯彻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切实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8件。在加强对生效裁判监督的同时,加强对诉讼程序违法以及执行活动的监督,完善多元化监督格局,向法院发出监督检察建议12件。同时,积极维护审判权威,对裁判正确的申诉案件,认真做好和解息诉工作,共息诉和解86件。积极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全程介入宾阳法院办理广西永凯糖纸集团拖欠蔗农蔗款案件的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监督,配合法院如期完成对永凯糖厂的拍卖、欠款清偿及财产交付工作,充分保证案件依法、公平、公正、公开办理,切实维护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以突出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工作为重点,强化对羁押期限检察监督。落实做好日检察” “周检察” “月检察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监管活动中的违法、不当行为和安全隐患提出检察建议28;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强化对社区矫正各个环节的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脱管、漏管等违法情况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3份,纠改率为100%,有效维护了司法公信力。

四、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

坚持把检察队伍建设作为根本,强化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

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认真开展了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学习、大讨论” “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四有” “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专项教育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强化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筑牢队伍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基础。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摆在前面,教育干警自觉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开展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自查自纠及回头看活动,筑牢严格公正执法的思想防线。

不断完善和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规范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制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20144月,我院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机制,即除院领导班子成员职位外,其余院内中层领导岗位均作为竞岗职位,实行公平、民主推荐上岗。通过竞岗演讲、民主测评等程序,共有 25名干警成功竞岗,成为新一届的中层领导干部。这25名干警中,绝大部分为80后干部,切实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有力解决了中层领导干部断层问题。

加强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始终把检察人才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按照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要求,培养高素质检察队伍,建立实训化培养机制,通过优先办理大要案、安排脱产学习、加强岗位练兵、到上级院挂职锻炼等途径,全面提高检察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努力培养检察官成为办理各类案件的行家里手。鼓励年轻干警多学习、在实践中提升业务水平,为检察业务培养后备力量,为年轻干警发展成才创造更广阔的空间。2011年以来,共有12人在全区、全市举办的各项业务竞赛中获奖,2人获评自治区检察机关业务标兵,2人获评南宁市检察机关业务骨干, 12人入选自治区、南宁市检察业务人才库,与2011年以前入选检察业务人才库的4人相比,上升了200%

大力开展检察文化和廉政文化建设。以精神文化建设为着力点,把文化建设与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廉政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与落实各项检察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与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以四结合为检察文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通过认真开展读书研讨活动、观影写影评活动、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多形式体验革命传统精神等,为检察文化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持。我院组织干警参加的文艺节目多次荣获市、县奖励,如我院选派的小品《跟孩子一起等我》在南宁市政法委组织的市政法系统庆七一、促平安廉政文化晚会中荣获全市一等奖。

五、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我们始终坚持对人民负责,坚持把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依靠人民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深化检务公开,推进阳光检察。增进、密切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开展检察开放日、检察长接待日、检察举报宣传周等活动,参与群众1000多人。加强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共推送微信101317条、微博1129条,在客户端发布消息217条,门户网站更新动态信息88条,较好地展示了宾阳检察的形象,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及时公开重大案件信息,共公开程序性信息1723条,重要案件信息16条,法律文书345份。

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一直以来,我院不断增强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意识,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认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落实民意联络机制,畅通与代表、委员的联络渠道,主动接受监督;召开代表委员座谈会,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为代表、委员赠阅《检察日报》、《公诉人》等书报,定期寄送检察信息;继续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努力提高检察机关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各位代表,五年来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全县经济建设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修改后,一些检察干警的司法理念、办案方式仍不适应,修改后法律新赋予的职能发挥得还不平衡,有的履行得还不充分;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的力度和效果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相比还有差距;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有待加强;检察人才流失严重,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以求真务实的态度,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总体要求

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区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打造民营经济强县、构建现代化商贸名城、建设宜居宜业中等城市的发展定位,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和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建设活力宾阳、实业宾阳、诚信宾阳、生态宾阳、宜居宾阳、幸福宾阳和实现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今后五年工作安排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化服务大局工作。紧紧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市、县的重大部署,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五大发展理念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优化企业发展环境。认真贯彻绿色富国、绿色惠民的战略部署,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依法惩治和预防经济领域的犯罪,注重严格区分“六个界限”,始终坚持“四个并重”,努力做到“三个慎重”,切实担当起保障经济发展安全的责任。

二是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依法严厉打击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极端宗教活动,坚定不移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强对黑恶势力犯罪、盗抢骗拐、黄赌毒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建立专项打击与常态化打击相结合的机制。积极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大对电信诈骗、网络投资诈骗、私设“伪基站”等犯罪活动的惩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泄露和出售个人数据犯罪行为。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完善同步介入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机制,严惩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危害安全生产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及时关注、依法办理群众利益诉求,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三是认真履行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多元使命,促进良好整治生态建设继续保持遏制腐败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动摇。依法查办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犯罪,深入查办涉及民生、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围绕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等重大部署,严肃查办和预防民生领域蝇贪”“蚁贪,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坚决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官”贪腐案件。严肃查办、积极预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大力提升查办职务犯罪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侦查工作科学化水平。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惩治犯罪者、教育失误者、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强化职务犯罪源头预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预防调查等工作,提出预防对策建议,促进廉政机制建设,切实发挥预防工作对于保护和教育干部、遏制和减少犯罪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力度,加强和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参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四是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强化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的监督纠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增强程序正义和人权保障意识,健全和落实检察环节有效防范、及时纠正冤案机制。加大对刑讯逼供、非法取证、妨害诉讼参与人行使诉讼权利等行为的监督力度。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立案、滥用强制措施、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全面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围绕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及有关监管活动进行监督,重点做好刑罚交付和变更执行以及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工作。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重点监督纠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违法执行等问题。自觉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在诉讼中的制约,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

五是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以业务能力建设为核心,以领导班子建设为关键,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深化和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在严格纠正司法不规范问题的同时,加强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建设,真正使检察人员养成规范司法行为的良好职业习惯。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推进检察机关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零容忍,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司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深入推进电子检务工程,持续深化落实科技强检战略,全面推进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以信息化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将信息技术融入检察权运行全过程、各环节,实现检察工作的的与时俱进和创新发展。

六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全力抓好改革各项任务落实。紧紧抓住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的重点任务,全面准确把握改革政策,增强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摆到全面深化改革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全力抓好各项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任务的落实。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极稳妥做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等改革任务,为确保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提高司法公信力,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各位代表,在未来五年里,我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的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努力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为我县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宾阳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        20168  日印

 

 

《检察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仅供参考)

 

1.两抢一盗:指抢劫、抢夺、盗窃三类犯罪行为。

2.检调对接:指为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检察机关对于受理的轻微刑事案件、民事申诉案件,可以委托人民调解组织等先行调解,根据调解情况再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共同促进当事人和解息诉。

3.刑事和解:指检察机关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中,对于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积极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要求或者同意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从宽处理的案件,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不批捕、不起诉,或者建议人民法院从宽处理。

4.刑事被害人救助:指因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在无法及时获得有效赔偿的情况下,由有关机构给予一定的物质和非物质的补助,彰显人性关怀,促进化解矛盾纠纷。

5.同步录音录像:检察机关在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时,对讯问、询问整个过程进行全程、不间断地录音录像,以规范执法办案活动的一种机制。

6.社区矫正: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执行刑罚,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7两微一端:指微博、微信及今日头条客户端。

8.派驻乡镇检察室:指针对当前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涉及面广、群众法律诉求量大、情况复杂的形势,检察机关拓宽群众工作渠道,在乡镇、社区设立检察室,派驻检察人员,接待群众来访,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和法律咨询,配合乡镇党委、政府法制培训、教育等工作。

9.“六个界限”:即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的界限、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经济活动中的不正之风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执行和利用国家政策谋发展中的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的界限、合法经营收入与违法犯罪所得的界限。

10.“四个并重”:即坚持深入查办案件与规范自身司法行为并重,采取强制措施、侦查措施与维护合法权益并重,打击经济犯罪、查办职务犯罪与依法帮助企业挽回和减少经济损失并重,严格公正廉洁司法与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并重。

11三个慎重:即慎重拘留逮捕企业管理者和关键岗位人员;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避免引发或加剧企业经营风险;慎重考虑办案方式时机,维护企业形象声誉。

 

 

 



[]当年批捕的案件因受办案期限限制,不一定都能在当年起诉,因此会导致提起公诉数不同于批捕数

[] 含往年起诉数,今年判决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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