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加密举报
网上申诉
政协委员联络平台
案件信息公开
检察长信箱
在线咨询平台
通知公告   更多>>
· 宾阳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会公告
· 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人民检察...
· 领导班子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
·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2023年度党...
·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2023年度党风...
·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2023年度党风...
外网手机客户端
微博图标
微信图标
新浪微博二维码
新浪微博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统计总结>>检察报告
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5月15日在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5.12)
时间:2020-12-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宾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515日在宾阳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宾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黎民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建设壮美广西 共圆复兴梦想”的总目标总要求,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部署,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护航宾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更有力。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严格执行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等规定,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

服务三大攻坚战更有为。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积极开展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从严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2人。围绕精准脱贫攻坚战,发挥检察职能,把服务精准扶贫与司法救助紧密结合,对因案致贫返贫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开展司法救助,给予司法救助12人,发放救助金10.6万元。扎实开展帮扶工作,共选派精准扶贫专干4名、帮扶责任人45名深入挂点洋桥镇、新桥镇开展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工作; 2019年共向洋桥镇政府捐资捐物共计3万余元,干警为帮扶对象解读帮扶政策,帮助申请产业补贴、教育补贴近60万元。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11人,起诉55人,切实保护环境资源不受侵害。摸排环境污染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件,立案3件,审查终结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件,为全县经济社会大局提供优质法律环境和司法保障。

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发展更有方。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司法办案中落实好“平等”二字,确保各类企业诉讼地位、诉讼权利、法律保护一视同仁。建立与企业沟通联系机制,检察长走访企业、召开座谈会6次,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1次,切实关注企业司法需求。20199月与县工商联会签沟通联络工作机制,为民营企业诚信经营、规范管理、健康发展提供优质法治保障。加大依法整治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力度,保障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批捕扰乱市场经营、非法经营、破坏生产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24人,起诉14人。坚持审慎采用限制人身和财产权利的办案强制措施,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同时对因涉案被逮捕的民营企业家,每案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活动。                                                                                                                                                                                                                                                                                                                                                                                                                                                                                                      

二、守护公平正义,着力推进平安宾阳建设

严惩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基本任务,坚决惩治黑恶势力犯罪,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批捕案件7141189人,经审查,批准逮捕59597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001108[],经审查,提起公诉677979人。突出打击重点,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强奸等严重暴力案件犯罪嫌疑人36人,起诉10人;批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型案件犯罪嫌疑人74人,起诉61人;批捕涉毒涉赌案件犯罪嫌疑人177人,起诉211人;批捕非法制造、储存爆炸物,危险物品肇事案件嫌疑人11人,起诉4人。

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与公安、法院沟通协调,就个案定性、证据采信及法律使用等问题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形成打击强合力。全面推行黑恶案件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加快办案流转,依法严惩黑恶犯罪,批捕涉恶案件529人,起诉涉恶案件428人,如我院审查起诉的一起涉恶势力团伙拦路收取“过路费”案件[],该团伙骨干被判刑,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持续深挖彻查,依法起诉“保护伞”案件1件,深层次挖掘“保护伞”线索12条、涉黑恶案件线索15条,全部移送相关部门。延伸检察触角,大力开展综合治理,针对办理的一起把持基层政权,侵占集体资产的案件[],实地走访案发村委,详细了解涉恶案件重点村的基层组织运转情况,为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建设,发出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检察建议,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保障社会大局稳定。

严厉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2019年共受理审查逮捕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211373人,批捕198346人;受理审查起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211354人,起诉154259人,判决151254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达33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积极参与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网络化综合整治工作,安排工作组以及法治宣传员深入驻点镇新桥镇,密集式开展法治宣传、逐户巡查和劝投工作,共劝投在逃犯罪嫌疑人1名,协助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1名,进一步挤压网络违法犯罪空间。

认真办理监委移送案件。与县监察委共同研究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机制,实现刑事诉讼与监察调查无缝对接。2019年以来,批准逮捕职务犯罪案件66人,起诉66人。在保护公民权利、维护司法公正和推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了应有作用。如我院对挪用公款47万余元的村委干部黎某某提起公诉,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深入推进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针对严重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欺凌和暴力问题,推进综合治理,保障校园安全。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刑事犯罪嫌疑人2654人、批捕2047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刑事犯罪嫌疑人3141人、起诉2737人。对于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积极落实非羁押措施可行性评估、法律援助、亲情会见和案后帮教等办案机制,2019年对2名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回访。积极把法治教育融入课堂,我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均担任中学法治副校长,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6场次,受教育学生达近万人,切实提高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

立足办案参与社会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确保案结事了,尽量将问题化解,就地将矛盾解除。扎实开展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严格执行“7日程序回复、3个月办理过程或办理结果答复的工作机制。坚持检察长接访、公开大接访、多部门联合接访等制度,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42件,方便群众及时就地表达诉求;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健全检调对接机制,推动刑事案件当事人和解17人,获评全区检察机关矛盾纠纷化解优秀案件1件,切实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

三、依法推进公益诉讼,全面履行公益保护崇高使命

做好公共利益的守护者。牢记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推动公益诉讼工作行稳致远。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0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件,其中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6件、食品药品安全3件、国有财产保护2件、英烈权益保护8件以及公益诉讼新领域案件1件。通过办案,在生态环境领域,针对我县县城工地扬尘污染问题,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促进12个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安装了扬尘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切实净化我县县城空气质量,为我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检察力量;在食品安全领域,针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促进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摊点134家,现场劝离64家流动摊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舌尖安全;在国有资产保护领域,针对部分矿山企业不交或者少交水土保持费的问题,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促进收回国有资产201万元,有利维护国家利益。

打造双赢多赢共赢格局。为助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同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推动公益诉讼工作行稳致远,与环保、自然资源以及市场监管等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建立线索发现、信息共享、执法联动衔接协作机制,召开联席会议8次,开展统一行动3次。构建公益诉讼双赢多赢共赢新格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20份,以检察建议督促行政主管机关履职,合力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加强诉讼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公信

优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工作,通过审查案件、走访巡查等方式,共向侦查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9份,侦查机关主动立案1921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1件,切实履行侦查监督职责。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对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进行监督,提请抗诉2件,获市级院支持2件,法院改判1件,切实履行审判监督职责。

强化民事行政活动监督。以开展支持起诉、督促履行职责、息诉和解等为重点的监督方式,着力开展督促履行职责、支持起诉、民事行政执法活动监督等工作,强化对同级法院的民事行政活动的监督,加大民事行政活动执法的监督力度。2019年共受理民事申诉案件6件,提请抗诉2件,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2件。

细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以突出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工作为重点,强化对羁押期限检察监督。落实做好“日检察”、“周检察”、“月检察”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4件。对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0份;进行口头纠正65人次,发出检察建议1份,有效维护了司法公信力。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激发检察发展内生动力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细化员额检察官目标责任岗位考核,将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纳入考核范围。加速构建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有进有出”的良性循环机制,完成2名新入额检察官遴选工作。坚持司法亲历性,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带头办理案件377件,推动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案成为常态。

全面推进内设机构系统性改革。针对检察职能的调整、法律监督总体格局的重塑,根据上级检察机关安排部署,对标本院工作实际积极落实内设机构改革方案、拟定“三定方案”,同时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中层干部交流及选拔任用等工作激发检察活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有序开展。

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刻领会《刑事诉讼法》确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立法精神和价值目标,以提升检察官指控犯罪、精准提出量刑建议、释法说理等方面的综合能力为切入点,全面落实权利告知、律师在场见证、听取被害人意见、建议适用速裁程序等制度,切实保障当事人各项程序性权利,履行好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共对174件刑事犯罪案件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

五、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淬炼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育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航定向,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检察干警在学思践悟和自我革新中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检察文化引领,以争创示范为抓手,坚定队伍理想信念,激励拼搏奋进。

坚持从严治检。把纪律和规矩摆在前面,教育干警自觉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严肃整顿检容风纪,以深入开展从严治检“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为切入点,以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为导向,不断强化对检察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经常性的明察暗访机制,发现干警出现执法办案、遵章守纪问题苗头,及时教育引导、约谈提醒。

坚持党建强检。强化党建规范工作,着力打造党建创新品牌,不断严肃组织生活,形式多样的开展党员集中活动日活动,如春节慰问送温暖、重温入党誓词、观看警示教育片、结合扫黑除恶开展送法下基层等活动。为推动城乡党建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我院党总支部与新桥镇新桥社区党委、洋桥镇凌达村委党支部开展联建工作,助力精准扶贫和惩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2019年我院获评宾阳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示范党组织及宾阳县直机关“十佳示范党建工作品牌”。

坚持人才兴检。深入实施检察队伍建设提升工程,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岗位实训和业务竞赛,广泛开展轮值轮训、实岗练兵、技能比武、检察文化培育等活动,努力培养更多的高、精、尖人才。2019年,我院获自治区级以上奖项3个,干警获自治区检察院奖项5人,获自治区检察系统三等功1人;获市检察院奖项5个,获市级嘉奖1人,获评南宁检察系统先进单位1个,市检察院先进个人6人。

六、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行驶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主动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工作情况,接受人大常委会专项评议,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邀请代表参加座谈会、检察开放日活动、视察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向代表赠阅《检察日报》、《公诉人》等报刊杂志,定期寄送检察信息,真诚地为代表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服务。

主动接受政协民主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3件,主动邀请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征求意见建议。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组织开展旁听庭审、评议案件等活动,切实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着力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向社会发布公开程序性信息1351条,法律文书  294份。主动深化检务公开,通过“两微一端”、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发布检察动态信息1018条,不断增进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的认知、理解和支持,形成了检察宣传工作新格局。我院连续四年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不断加强内部监督。持续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着力纠正检察人员在执法办案中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列明清单,限期整改。认真执行最高检关于“三个规定”的实施要求,进一步对领导干部和干警插手、过问和干预案件办理的行为划出红线、设置禁区。加强案件流程管控,对案件实行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开展案件评查2次,共对211件案件进行评查,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亟需解决的问题:检察工作与服务大局的融合度有待提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展不够平衡、充分;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尚需持续提高;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有待深化,内设机构改革需进一步完善。对此,我们将一定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2020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按照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指导实践,紧紧围绕宾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推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各项检察工作整体持续上台阶,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建设活力宾阳、实业宾阳、诚信宾阳、生态宾阳、宜居宾阳、幸福宾阳,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以更高的自觉,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成果转化,坚持不懈锤炼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充分履行好政治性极强的检察职责。

二是以更多的举措,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紧扣“三大攻坚战”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法治之力服务“六稳”“六保”,努力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法治城市、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取得新成效,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以更严的标准,投入平安宾阳建设。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涉毒涉赌等重大刑事犯罪,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刑事执行的检察监督,更好地惩治犯罪,防范化解各类社会矛盾。

四是以更实的步伐,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形成严密的监督网。坚决防止和依法纠正冤假错案,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全面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五是以更大的决心,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加强政治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政治能力;加强履职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检察队伍职业素养;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持续改进检察队伍作风形象;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深入实施“文化育检、文化强检”战略,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养,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不断推动宾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加快“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检察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仅供参考)

1.两抢一盗:指抢劫、抢夺、盗窃三类犯罪行为。

212309检察服务中心: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12309检察服务中心分为实体大厅和网上平台两个层面,实体大厅设置业务咨询、控告申诉、国家赔偿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管理、代表委员联络、警务保障、网络平台等七类工作区域,网络平台包括12309网站、12309移动客户端(手机APP)、12309微信公众号和12309检察服务热线,具体承担检察服务、案件信息公开和接受外部监督等服务功能。

3.“枫桥经验”: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为此,1963年毛泽东同志就曾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一个脍炙人口的典型。之后,“枫桥经验”得到不断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成为新时期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典范。

4. “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提出,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建立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

5. 检调对接:指为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检察机关对于受理的轻微刑事案件、民事申诉案件,可以委托人民调解组织等先行调解,根据调解情况再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共同促进当事人和解息诉。

6.国家司法救助:指因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在无法及时获得有效赔偿的情况下,由有关机构给予一定的物质和非物质的补助,彰显人性关怀,促进化解矛盾纠纷。

7.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8.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201810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中,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三项具体建议。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9. 公益诉讼: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战略决策。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两大领域;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4大领域。20185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以特别法授权的方式赋予检察机关提起英烈保护公益诉讼的重要职能,即对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的制度。

10. 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11两微一端:指微博、微信及今日头条客户端。

12. 全面从严治检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20175月,全区政法系统开展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该专项行动是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自治区党委彭清华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我区政法队伍思想、执纪、作风、办案、管理等五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推进全面从严治警的重要举措。

13“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简称。

 

 

 

 

 

 

 

附件2

 

2019年宾阳县人民检察院重要荣誉

 

1月,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在表彰奖励有功集体和个人的决定中,我院林洁同志获记个人三等功。

1月,我院党总支获中共宾阳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评为宾阳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示范党组织及宾阳县直机关“十佳示范党建工作品牌”。

3月,我院曾天虹同志获评2018年全市检察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3月,我院曾天虹同志获评2018年全市检察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4月,我院黎民诚、杨奔同志撰写的《网络犯罪电子证据的审查问题研究——以NB县为基础》调研报告获评第十九届广西检察理论研究调研报告(含专题调研)类优秀奖。

4月,我院廖彬玲同志办理的陆桂梅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获评广西检察机关矛盾纠纷化解优秀案件、南宁市检察机关矛盾纠纷化解精品案件。

5月,在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表彰2018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中,我院检务保障部获评先进集体,梁娜、袁嫦、罗芳、曾天虹、胡衍威6人获评先进个人。

5月,在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在表彰奖励有功集体和个人的决定中,我院李朋同志获个人嘉奖。

7月,我院曾天虹同志获评2018年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

9月,我院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12月,我院曾天虹同志获评2019年度全区检察机关优秀通讯员。

12月,我院罗芳同志撰写的《“人像识别”精准攻破不认罪案检察技术 锁定关键证据照样判刑罪》获广西检察机关优秀新闻作品二等奖。

12月,我院提请抗诉的杨辉受贿案获评2019年度广西检察机关“精品刑事抗诉案件”、南宁市检察机关“精品刑事抗诉案件”。

 

 

 

 

 

 

 

 

 

 

 

 

 

 

 

 

 

 

 

宾阳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秘书处       2020514日印

 



[]当年批捕的案件因受办案期限限制,不一定都能在当年起诉,因此会导致提起公诉数不同于批捕数

[]宾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涉嫌寻衅滋事罪,对拦路收取“过路费”的涉恶势力团伙骨干成员吴某某、邓某某宝提起公诉

[]宾阳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把持基层政权的李某某等人提起公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广西检察网  |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   正义网  |   法制网  |  平安广西网

联系地址:广西宾阳县宾州镇清凤路2号  邮编:530400
联系电话:0771-8234066    E-MAIL:byjcy@163.com
版权所有:宾阳县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