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
文 件 之 八
宾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2月25日在宾阳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宾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黎民诚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荣获全国、全区先进集体和个人等荣誉38项,其中,获全区、全市精品、优质案件等5件,6人在全区、全市举办的业务竞赛中获奖,1人入选自治区检察业务人才库,1人被区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1人受区检察院嘉奖,5人被市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2人受市检察院嘉奖,被市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1次。
一、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积极参与平安宾阳建设,依法维护人民权益。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持依法、准确、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捕416件542人,同比分别下降6.09%和持平;起诉481件556人,同比分别下降7.5%和10.61%。突出打击重点,批捕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案件犯罪嫌疑人74人,起诉88人;批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型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145人,起诉159人;批捕涉毒涉赌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143人,起诉152人。
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全面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微犯罪及初犯、偶犯、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等依法慎捕慎诉,不批捕275人,不起诉59人。完善检调对接、刑事和解机制,依法促成刑事和解不批捕15人,和解不起诉10人,化解矛盾,减少对抗。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共救助刑事被害人13人,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提供司法救助4.7万元。进一步落实信访案件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访、定期巡访等制度,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防范和化解工作,共受理信访案件160件,办理自治区党委巡视组交办案件6件,受理案件均得到妥善处置。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打击网络诈骗等专项整治行动,共批捕各类网络诈骗犯罪案件23件37人,已起诉19件23人。不断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感化和预防工作,不定期到学校、村(居)委会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增强未成年人维权意识及法制观念。2015年4月,我院获评全区检察机关“妇女儿童维权岗”荣誉称号。积极参加反恐维稳、打击毒品犯罪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专项行动,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新期待。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提高侦查办案能力,突出办案重点,着力查办大要案。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16件21人(含上级交办案件15件20人),决定逮捕16件21人,移送审查起诉16件21人,已提起公诉9件10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8件8人,生效判决8件8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 680多万元,所立查的案件均为大要案。其中,立查科级以上干部8人(处级2人),占立查总人数的38.09%。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12件14人。深挖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犯罪,立查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失职渎职的司法人员1件3人。我院办理的宾阳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吴建虎案获评南宁市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精品案件”。
提高查办职务犯罪信息化水平。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大力推进侦查办案法治化建设。全面规范侦查行为,坚持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严守传唤、拘传时限,规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和侦查手段的使用,坚决杜绝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依法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大力推进科技强检工作,加大办案技术含量,使用心理测试、电子数据恢复等检察技术手段辅助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快速突破案件。2015年10月,我院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评审,荣获首批“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称号。12月,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全区科技强检示范院”。三个技术类案件获2012—2015年度全区、全市检察机关检察技术“精品案件”“优质案件”。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发挥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保护和教育干部、遏制和减少腐败的积极作用。坚持办案与预防同步推进,结合办案,向发案单位和相关部门发出防控风险、完善制度的检察建议9件。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的“五进”活动,先后到广西电力线路器材厂、县卫计系统、县国税局等部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法律宣传活动106场次。继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提供查询1930次。认真落实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认真分析职务犯罪发案特点、发展趋势,提出防治对策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三、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深入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全面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坚持把严防冤假错案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重点加强对有案不立、违法取证、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的监督。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26件,监督立案26件;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24件。加强对危害民生案件的监督,对劳动监察部门已作出处罚决定而公安机关未立案的4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进行立案监督,并作出批捕决定。加强侦查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的有关规定,纠正漏捕15人,纠正漏诉7人,纠正遗漏犯罪事实28起。依法推行量刑建议,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中院已改判1件。
强化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深入贯彻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切实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0件。在加强对生效裁判监督的同时,加强对诉讼程序违法以及执行活动的监督,完善多元化监督格局,向法院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件。同时,积极维护审判权威,对裁判正确的申诉案件,认真做好和解息诉工作,全年共息诉和解9件。积极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全程介入宾阳法院办理广西永凯糖纸集团拖欠蔗农蔗款案件的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监督,配合法院如期完成对永凯糖厂的拍卖、欠款清偿及财产交付工作,充分保证案件依法、公平、公正、公开办理,切实维护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以突出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工作为重点,强化对羁押期限检察监督。落实做好“日检察” “周检察” “月检察”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监管活动中的违法、不当行为和安全隐患提出检察建议5份, 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6份,进行口头纠正40次,纠改率为100%,有效维护了司法公信力。
四、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
坚持把检察队伍建设作为根本,以深入开展“四有”“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为契机,统筹谋划、整体推进队伍建设,持续强化教育、管理、监督,推动队伍整体素质能力新的提升。
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四有”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强化检察干警党性教育、纪律教育和廉洁从检教育,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严防“四风”反弹。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摆在前面,教育干警自觉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开展“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自查自纠及“回头看”活动,筑牢严格公正执法的思想防线。
扎实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以“三严三实”的要求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扭住司法办案这个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对2014年以来办理的案件逐一对照检查,开门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意见建议,切实把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查深、查准、查实、查透,共查摆出司法不规范问题27个,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分类定性、分类处理,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到具体案件、具体行为和具体责任人,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切实认真落实整改。
加强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始终把检察人才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按照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要求,培养高素质检察队伍,建立实训化培养机制,通过优先办理大要案、安排脱产学习、加强岗位练兵等途径,全面提高检察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努力培养检察官成为办理各类案件的行家里手。鼓励年轻干警多学习、在实践中提升业务水平,为检察业务培养后备力量,为年轻干警发展成才创造更广阔的空间。
五、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我们始终坚持对人民负责,坚持把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依靠人民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深化检务公开,推进阳光检察。增进、密切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开展检察开放日、检察长接待日、检察“举报宣传周”等活动,参与群众200多人。加强“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共推送微信42期116条、微博379条,在客户端发布消息34条,门户网站更新动态信息20条,较好地展示了宾阳检察的形象,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及时公开重大案件信息,共公开程序性信息1119条,重要案件信息13条,法律文书142份。
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一年来,我院不断增强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意识,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认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落实民意联络机制,畅通与代表、委员的联络渠道,主动接受监督;召开代表委员座谈会,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为代表、委员赠阅《检察日报》《公诉人》等书报,定期寄送检察信息;继续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努力提高检察机关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全县经济建设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修改后,一些检察干警的司法理念、办案方式仍不适应,修改后法律新赋予的职能发挥得还不平衡,有的履行得还不充分;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的力度和效果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相比还有差距;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有待加强;检察干警待遇低,检察人才流失严重,案多人少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以求真务实的态度,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2016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6年,我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区检察长会议以及本次人大会议精神,围绕全县“打造民营经济强县、构建现代化商贸名城、建设宜居宜业中等城市”的发展定位,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宾阳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着力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找准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正确把握和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依法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加强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司法保护,为宾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严厉打击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极端宗教活动,依法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活动,坚定不移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大力度推进乡镇检察室建设,及时关注、依法办理群众利益诉求,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三是着力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依法查办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犯罪,深入查办涉及民生、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加大惩治行贿犯罪的力度。严格规范职务犯罪侦查行为,切实提高侦查法治化水平。依托查办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预防调查、年度报告等工作,提出预防对策建议,促进廉政机制建设,切实发挥预防工作对于保护和教育干部、遏制和减少犯罪的积极作用。
四是进一步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立案、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全面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围绕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及有关监管活动进行监督,重点做好刑罚交付和变更执行以及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工作。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重点监督纠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违法执行等问题。自觉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在诉讼中的制约,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
五是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继续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检务公开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做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等改革的准备工作。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摆到全面深化改革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进一步转变观念,认真抓好各项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任务的落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六是进一步强化司法规范化建设。完善司法规范化制度机制,强化司法办案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制约,坚决纠正司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发挥信息化对司法规范的助推作用,大力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将信息技术融入检察权运行全过程、各环节。
七是进一步强化过硬队伍建设。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以业务能力建设为核心,以领导班子建设为关键,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的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努力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为我县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宾阳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秘书处 2016年2月23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