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购买服务安排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部门预算报表、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
宾阳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宾阳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接受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和中共宾阳县委员会的领导,对宾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宾阳县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体检察人员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宾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方针,落实检察工作任务,接受相关业务指导。
(四)负责应由宾阳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五)负责应由宾阳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六)负责应由宾阳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七)负责应由宾阳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八)受理向宾阳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九)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十)负责宾阳县人民检察院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全院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检察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实施检察机关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规划。
(十二)负责其他应当由宾阳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宾阳县人民检察院设五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宾阳县人民检察院编制人数52人,实有在职人员43人,其他财政供养人员62人(其中聘用人员57人、遗属5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发展承上启下的之年,我院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加快建设“六个宾阳”,深入实施“六大战略”,推动宾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宾阳检察工作整体再上新台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努力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地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体现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司法办案各环节。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检察服务的切入点、着力点,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努力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法治城市、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取得新成效,在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工作中展现检察担当作为。
三是守护社会正义,助力平安宾阳建设。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严惩重大刑事犯罪,依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逼投劝返宾阳籍滞留缅北人员活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好地惩治犯罪,防范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为平安宾阳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四是聚焦“四大检察”,发挥检察工作职能。要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变化,扎实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一要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切实履行刑事检察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二要做强民事检察工作,进一步拓宽思路、积极作为,将民事检察工作做得更实更富成效;三要做实行政检察工作,抓好典型性、引领性案件监督,多与审判机关、行政机关沟通,争取双赢多赢共赢效果;四要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积极稳妥探索公益诉讼新领域,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践行公益为民的宗旨。
五是全面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铁军。要深化“两个责任”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深刻领会和把握党的六中全会精神实质,认真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高度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部署上来。不断增强检察人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22年收入总预算980.58万元,同比减少207.75万元,降低17.48%。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80.58万元,同比减少207.75万元,降低17.48%。
2.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3.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4.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5.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二)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2年支出总预算980.58万元,基本支出685.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9.92%,同比减少245.46万元,同比下降26.36%;项目支出294.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0.08%,同比增加37.71万元,同比增长14.66 %;
1. 2022年当年支出预算,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814.85万元,减少186.8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7.93万元,减少3.55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27.45万元,减少12.7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50.34万元,减少4.61万元。
2. 2022年当年支出预算,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574.83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84.18万元;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26.61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191.76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03.2万元。
(三)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单位收入预算。全年收入预算980.58万元,同比减少207.75万元,同比下降17.48%,下降的原因是本年度暂未有装备款预算。各项收入项目是: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80.58万元,同比减少207.75万元,同比下降17.48%,下降的原因是本年度暂未有装备款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3、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4、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2.单位支出预算。全年支出预算为980.58万元。同比减少207.75万元,同比下降17.48%,下降的原因是本年度暂未有装备款预算。各项支出项目是:
(1)基本支出685.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9.92%,同比减少245.46万元,同比下降26.36%,下降的原因是本年度的聘用人员经费转列为项目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74.8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3.84%,同比减少246.03万元,同比下降29.97%,下降的原因是本年度的聘用人员经费转列为项目支出。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4.1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2.28%,同比减少2.23万元,同比下降2.58 %,与上年变化不大。
③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6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3.88%,同比增加2.81万元,同比增长11.82%,增长的原因是本年度的新增1名退休人员,相应的退休费用也增加。
(2)项目支出294.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0.08%,同比增加37.71万元,同比增长14.66 %,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的聘用人员经费转列为项目支出。各项目支出情况如下:
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91.7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65.01%,同比增加187.51万元,同比增长4411.89%,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的聘用人员经费转列为项目支出。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3.2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34.99%,同比减少63.80万元,同比下降38.20%,下降的原因是本年较上年减少了其他业务费、微信公众号、《广西法治日报》专版宣传费、重点装备租赁费共计61.00万元。
③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
④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同比减少860000.00万元,同比下降100%,下降的原因是本年度暂未有装备款预算。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980.58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980.58万元;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80.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0.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项目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711.65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的日常运行公用经费、人员经费等。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预算数为103.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审判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20.81万元,主要用于县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物业补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67.1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26.85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宾阳县社会保险事业局统一规定计提计缴的医疗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预算数为0.60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宾阳县社会保险事业局统一规定计提计缴的预算数为大额医疗费统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住房公积金预算数为50.3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2022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2022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4.2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0.40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培训费3.50万元。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4.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40元元),同比减少0.8万元,下降3.2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
2.公务接待费同比减少0.2万元,下降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俭,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需要接待的尽量从简;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与上年一致。
4.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费同比减少0.6万元,下降2.86%,车辆保有量7辆,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合理使用车辆,避免不必要的公务出行,做好车辆维护,降低车辆使用成本。
2022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会议费支出预算1.0万元,同比增加1.0万元,增长100%,会议费支出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将按照上级院的工作安排召开多场公开听证会;2022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培训费支出预算3.50万元,同比减少2.50万元,下降41.67%,培训费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疫情期间减少不必要的集中培训,同时大力提倡采用网络培训方式,节约成本。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84.18万元。是指各部门(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基本支出公用经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同比减少2.23万元,同比下降2.58 %,与上年基本持平。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政府购买服务安排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1个,支出预算金额共980.58万元;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共3个,金额294.96万元,占项目资金的100 %。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单位价值200万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3、涉密事项说明
本部门2022年预算公开内容无涉密事项。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 ” 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宾阳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宾阳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宾阳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