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近日,宾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宾阳县农业农村局在武陵镇桃源水库开展公益诉讼增殖放流助推生态修复活动,5万余尾鱼苗和一定数量的成鱼被投放进武陵镇桃源水库,为水库补充了生机。
2023年6月,被告陈某某、王某在禁渔期内,使用电鱼工具在禁捕区域捕捞水产品,宾阳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进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经过咨询专家意见、聘请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科学研究院专家对生态损失进行评估报告,与被告人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后,被告人主动提出愿意对照评估报告意见,对其破坏的水生生物资源进行生态修复,由其向渔场购买鱼苗以增殖放流的方式履行生态修复责任。
活动现场,在相关专业人员对鱼苗来源的安全性、数量规格、放流操作流程进行全程指导下,在宾阳检察院和农业农村局的全程监督下,5万余尾鱼苗和一定数量的成鱼被顺利投放到武陵镇桃源水库中。被告人也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将积极宣传禁渔的相关政策规定,号召大家共同保护生态环境。
下一步,宾阳县检察院将持续秉承恢复性司法理念,继续推进公益诉讼助力生态环境治理的工作,有效落实“河(湖)长+检察长”的协作机制,为保障辖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检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