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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9-11-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宾阳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宾阳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宾阳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宾阳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宾阳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宾阳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和监督,分别对宾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宾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向宾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2.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市检察院的工作方针、规定,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3.对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公正、独立地行使检察权。

4.依法对辖区内的刑事犯罪案件进行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并出庭支持公诉;对不构成犯罪或者犯罪事实轻微的依法行使不起诉权。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5.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6.依法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和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对法院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改造场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申诉,对县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8.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承办刑事赔偿事项。

9.开展刑事侦查技术工作,运用现代检察信息技术开展物证检验、现场勘验、法医视听、司法会计鉴定。

10.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理论研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

11.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抓好本院的领导班子建设,协同县主管部门管理县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任免和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和司法警察工作。

12.负责本院专项物资、技术装备、财务管理工作、行政管理工作。

13.承办其他应由本级人民检察院负责的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8年度本部门决算汇编单位1个,即由宾阳县人民检察院独立核算。

 

 

 

 

 

 

 

 

第二部分:宾阳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1

部门:宾阳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2,261.0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8

0.00

二、上级补助收入

2

0.00

二、外交支出

29

0.00

三、事业收入

3

0.00

三、国防支出

30

0.00

四、经营收入

4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31

2,010.14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5

0.00

五、教育支出

32

0.00

六、其他收入

6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33

0.00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4

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5

134.06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6

41.14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7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38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39

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0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1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2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3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4

0.00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5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6

62.29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7

0.00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48

0.00

 

22

 

 

49

 

本年收入合计

23

2,261.02

本年支出合计

50

2,247.63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4

0.00

结余分配

51

0.00

年初结转和结余

25

245.36

年末结转和结余

52

258.75

 

26

 

 

53

 

总计

27

2,506.38

总计

54

2,506.38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

 

部门:宾阳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2,261.02

2,261.02

0.00

0.00

0.00

0.00

0.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023.53

2,023.53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

检察

2,023.53

2,023.53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01

  行政运行

1,002.85

1,002.85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42.51

342.51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04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120.00

12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05

  公诉和审判监督

34.90

34.9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09

  “两房”建设

425.62

425.62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97.65

97.65

0.00

0.00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4.06

134.06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18.04

118.04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9.33

9.33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8.62

108.62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0.10

0.10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8

抚恤

16.02

16.02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801

  死亡抚恤

16.02

16.02

0.00

0.00

0.00

0.00

0.0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1.14

41.14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1.14

41.14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41.14

41.14

0.00

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62.29

62.29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62.29

62.29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62.29

62.29

0.00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表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

 

部门:宾阳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2,247.63

1,259.10

988.53

0.00

0.00

0.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010.14

1,021.61

988.53

0.00

0.00

0.00

 

20404

检察

2,010.14

1,021.61

988.53

0.00

0.00

0.00

 

2040401

  行政运行

1,021.61

1,021.61

0.00

0.00

0.00

0.00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28.60

0.00

328.60

0.00

0.00

0.00

 

2040404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95.00

0.00

95.00

0.00

0.00

0.00

 

2040405

  公诉和审判监督

34.90

0.00

34.90

0.00

0.00

0.00

 

2040409

  “两房”建设

425.62

0.00

425.62

0.00

0.00

0.00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104.41

0.00

104.41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4.06

134.06

0.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18.04

118.04

0.00

0.00

0.00

0.0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9.33

9.33

0.00

0.00

0.00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8.62

108.62

0.00

0.00

0.00

0.0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0.10

0.10

0.00

0.00

0.00

0.00

 

20808

抚恤

16.02

16.02

0.00

0.00

0.00

0.00

 

2080801

  死亡抚恤

16.02

16.02

0.00

0.00

0.00

0.0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1.14

41.14

0.00

0.00

0.00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1.14

41.14

0.00

0.00

0.00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41.14

41.14

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62.29

62.29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62.29

62.29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62.29

62.29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

 

部门:宾阳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2,261.0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8

0.00

0.00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0.00

二、外交支出

29

0.00

0.00

0.00

 

 

3

 

三、国防支出

30

0.00

0.00

0.00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1

1,991.38

1,991.38

0.00

 

 

5

 

五、教育支出

32

0.00

0.00

0.00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3

0.00

0.00

0.00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4

0.00

0.00

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5

134.06

134.06

0.00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6

41.14

41.14

0.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7

0.00

0.00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38

0.00

0.00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39

0.00

0.00

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0

0.00

0.00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1

0.00

0.00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2

0.00

0.00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3

0.00

0.00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4

0.00

0.00

0.00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5

0.00

0.00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6

62.29

62.29

0.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7

0.00

0.00

0.00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48

0.00

0.00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2

2,261.02

本年支出合计

49

2,228.87

2,228.87

0.00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3

226.61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50

258.75

258.75

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4

226.61

 

5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5

0.00

 

52

 

 

 

 

 

26

 

 

53

 

 

 

 

总计

27

2,487.63

总计

54

2,487.63

2,487.63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

 

部门:宾阳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2,228.87

1,240.35

988.53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991.38

1,002.85

988.53

 

20404

检察

1,991.38

1,002.85

988.53

 

2040401

  行政运行

1,002.85

1,002.85

0.00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28.60

0.00

328.60

 

2040404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95.00

0.00

95.00

 

2040405

  公诉和审判监督

34.90

0.00

34.90

 

2040409

  “两房”建设

425.62

0.00

425.62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104.41

0.00

104.41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4.06

134.06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18.04

118.04

0.0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9.33

9.33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8.62

108.62

0.0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0.10

0.10

0.00

 

20808

抚恤

16.02

16.02

0.00

 

2080801

  死亡抚恤

16.02

16.02

0.0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1.14

41.14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1.14

41.14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41.14

41.14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62.29

62.29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62.29

62.29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62.29

62.29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

 

部门:宾阳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112.62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00.04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00

 

30101

  基本工资

327.94

30201

  办公费

5.66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0.00

 

30102

  津贴补贴

205.66

30202

  印刷费

0.00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0.00

 

30103

  奖金

193.72

30203

  咨询费

0.00

310

资本性支出

0.00

 

30106

  伙食补助费

0.00

30204

  手续费

0.09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00

 

30107

  绩效工资

0.00

30205

  水费

3.81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0.0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08.62

30206

  电费

0.92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0.0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0.10

30207

  邮电费

8.83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0.00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1.14

30208

  取暖费

0.00

31006

  大型修缮

0.00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0.00

30209

  物业管理费

0.00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00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4.15

30211

  差旅费

1.48

31008

  物资储备

0.00

 

30113

  住房公积金

62.29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31009

  土地补偿

0.00

 

30114

  医疗费

0.00

30213

  维修(护)费

0.49

31010

  安置补助

0.0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69.01

30214

  租赁费

0.00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0.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7.68

30215

  会议费

0.00

31012

  拆迁补偿

0.00

 

30301

  离休费

0.00

30216

  培训费

2.93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0.00

 

30302

  退休费

0.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0.03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0.00

 

30303

  退职(役)费

0.00

30218

  专用材料费

0.00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0.00

 

30304

  抚恤金

16.02

30224

  被装购置费

0.00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0.00

 

30305

  生活补助

10.30

30225

  专用燃料费

0.00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30306

  救济费

0.00

30226

  劳务费

0.07

399

其他支出

0.00

 

30307

  医疗费补助

0.00

30227

  委托业务费

4.66

39906

  赠与

0.00

 

30308

  助学金

0.00

30228

  工会经费

4.23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0.00

 

30309

  奖励金

0.00

30229

  福利费

0.00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0.00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0.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06

39999

  其他支出

0.0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36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54.24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9.55

 

 

 

 

人员经费合计

1,140.30

公用经费合计

100.04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

部门:宾阳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77.00

0.00

73.00

36.00

37.00

4.00

45.01

0.00

44.41

17.50

26.91

0.6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公开08

 

部门:宾阳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宾阳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宾阳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2506.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61.02万元, 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048.93万元,下降29.5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261.02万元,为南宁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892.74万元,下降28.3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的减少造成经费减少以及基建项目经费的投入减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0.76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其他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245.3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35.43万元,下降35.57%,主要原因是年度各项资金的到位时间及各项目的执行进度不同造成资金未使用,并根据相关规定上缴国库部分历年非财政结余资金。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2506.3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247.63万元, 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048.93万元,下降29.5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共安全支出(类)2010.14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检察工作任务、保障检察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检察院专项检查、检察信息化建设、办公设备维护修缮、设备更新购置和“两房”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090.06万元,下降35.1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两房”建设资金投入较上年大幅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34.06万元,主要要用于县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和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01%,与上年基本持平。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41.14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宾阳县社会保险事业局统一规定计提计缴的医疗保险费支出。

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2.76万元,增长44.96 %,主要原因是检察人员的工资调整导致社保缴存基数上调,故该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长。

4.住房保障支出(类)62.2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5.01万元,增长31.75 %,主要原因是检察人员的工资调整导致公积金缴存基数上调,故该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长。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2017年度决算数为0万元。

6.年末结转和结余245.3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35.48万元,下降35.57%,主要原因是年度各项资金的到位时间及各项目的执行进度不同所致。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宾阳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28.87万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073.07万元,下降32.50 %。其中:基本支出1240.35万元,项目支出988.53万元。

宾阳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296.91万元,支出决算为2228.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86 %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79.52万元,支出决算为199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4.47%。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检察工作任务、保障检察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2018年预算执行过程中,上级追加了转移支付资金以及年内增加开展和实施各项工作县财政追加了所需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1002.85万元,年初预算为69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36%,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328.60万元,年初预算为248.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50%,主要用于完成各项检察工作任务,保障检察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综治经费、刑事救助金、办案业务费和按国家规定发放的检察工作人员、法警加班工资。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项)支出决算数为95.00万元,年初预算为0.00万元主要用于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所发生的项目经费支出。

4.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公诉和审判监督支出决算数为34.90万元,年初预算为3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1%,主要用于刑事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审判活动监督的项目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两房建设”(项)425.62万元,年初预算为0.00万元,主要用于新建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项目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104.41万元,年初预算为97.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4%,主要用于其他检察方面的各项支出。如国家赔偿金、购置的专用设备、办公设备等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2.36万元,支出决算为13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80%。主要用于县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和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死亡抚恤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社保基数的调整,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普遍上调所致。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数为9.33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08.62万元,年初预算为8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88%,主要用于本部门按规定计提计缴的在职员工的养老保险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0.1万元,部门按规定计提计缴的离退休员工的职业年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数为16.0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抚恤金。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1.14万元,年初预算为28.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75%。主要用于根据宾阳县社会保险事业局统一规定计提计缴的医疗保险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社保基数的调整,在职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普遍上调所致。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2.29万元,年初预算为49.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07%。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在职人员的基住房公积金普遍上调所致。。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40.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40.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100.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112.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63 %。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工资的上调以及追加发放了上年度县级绩效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8%,与预算基本无差异。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98 %。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2018年追加支出了壹名离退休人员的一次性死亡抚恤金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宾阳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4.4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万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4.41万元,年初预算数73.00万元,减少28.59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0.54万元,下降19.18%,变动原因是主要本部门减少了一辆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同时厉行节约,合理利用公务用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0.6万元,年初预算数4万元,减少3.4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0.42万元,下降41.18%,公务接待费大幅减少的原因是本部门深入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八项规定”,例行节俭,减少公务接待,故减少了该项支出。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4.4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7.5万元,购置了壹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日常执法执勤和外出办案。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6.9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检察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宾阳县人民检察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6.91万元,平均每辆2.99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6万元, 主要用于与上级单位交流工作情况以及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主要是接待发生的工作餐费等支出。据统计,2018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次,人次102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0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7万元,增长1.08 %,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0.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1.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6.7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9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06.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0.84 %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 项目自评得分为91.37 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未对评价指标进行进一步细化至四级指标;二是资金支出进度未达到年初计划目标,项目完成时间也稍有延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按要求对预算绩效评价指标进行细化;二是严格把控项目的时效和资金的使用进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南宁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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