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宾阳县检察院引用多元化解机制,邀请听证员,就黄某某不服法院作出的刑事决定一案进行公开听证,不仅取得了“案结事了”的法律效果,还积极帮助案件当事人解决了生活困难,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
被告人廖某某与被害人黄某某发生口角并互相推搡,廖某某拿出随身携带的一把水果刀捅伤黄某某的腹部,重伤二级。后被害人黄某某因不服法院作出的刑事决定,向宾阳县检察院提出刑事申诉。
宾阳县检察院在受理审查该刑事申诉案件的过程中,认真释法说理,积极调解矛盾。检察官在与申诉人的沟通中发现,不服判决的主要原因是黄某某为农村家庭,有四口人,其为主要劳力,因案致重伤二级,案发后廖某某未赔偿黄某某的39577.27损失,黄某某因无钱治疗提前出院,到目前为止仍无法从事较强的体力劳动,其妻子为照顾其也未能外出务工,生活十分困难。对此,为进一步延伸办案职能,积极探索民事检察案件司法救助,检察官在审查黄某某符合申请司法救助条件的情况下,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为真正打开黄某某的心结,引导其息诉服判,宾阳县检察院专门就该案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听证员参与听证并息诉化解。
听证会上,检察官全面介绍案件基本情况、审查办理经过、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申诉人围绕其主张发表申诉意见。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与黄某某进行了充分沟通,认真为其分析案情、释法说理、答疑解惑。在征求申诉人意见时,黄某某表示通过本次听证会,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办案的公开透明及认真负责,十分感谢检察机关对其的关心及帮助,今后自己将放下心结,息诉服判。
之后,经多方努力,15000元司法救助金很快得到落实,黄某某收到司法救助金表示:“十分感谢检察院,是检察院帮我走出了困境。”
在该起案件中,宾阳县检察院充分运用案件公开听证审查,积极探索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涉法涉诉信访救助等多种形式救助工作,不仅有效化解了当事人心中的积怨,更为当事人传递了司法温度、检察关怀,有利于解决涉诉矛盾纠纷,促使申诉人息诉服判,取得良好社会效果。